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1、面试成绩为考生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合格线(合格证数量控制在招生计划的4倍以内),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考生可于2019年4月10日后通过南昌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线、分省专业排名及分省分专业计划数。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同时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报送考试信息。
3、有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在艺术类专业文理分科投档的省份实行专业计划分科投放并录取。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同科类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
2、校考省份录取原则:
1) 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舞蹈学专业要求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表演、表演(茶艺)专业要求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65%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80%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70%以上(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90%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在江西省招生的专业使用江西省统考成绩录取,录取原则执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4、新生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复查,如发现专业水平明显达不到录取要求,或与考试时水平明显不符,或经核实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处理。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南昌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邮编:330031
电话:0791-88305092
网址:http://zjc.n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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